为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城建集团党委全面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建立重大经营事项报告制度,将党中央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企业党组织中,努力创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和从业秩序。
集团纪委深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除每月向投控报送集团“三重一大”重要决策事项,还专门建立集团内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专项报告制度,集团本部各部室、各二级公司、项目部每月都要向集团纪委报告招投标、资产损失、预算外大额资金运作等事项,报告内容涵盖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租赁等业务,特别是所有工程项目、物业租赁、物资设备及服务性采购项目必须专人填报,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加强了集团纪委对关键经营领域的监控,促进了集团内企业廉洁从业的责任意识。(城建集团 卢庆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