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28周年。28年来,深圳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试验场”和“排头兵”,发扬“敢闯敢试“的精神,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道路上,进行了大量的改革试验。
深圳改革试验的意义和效果主要体现在:第一,为全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探索了道路,积累了经验;第二,在深圳较早形成了市场经济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深圳的建设和发展,应当说,深圳的经济发展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主要得益于改革的先行一步;第三,在改革探索过程中形成了一些比较先进的、与现代市场经济接轨的思想观念,如“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等,这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已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影响。
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深圳的改革如何往前走,能否继续起到引领全国改革方向的作用,这不仅是深圳人,也是更多的人们所关注的。
2003年,深圳特区曾经提出:深圳在今后若干年深化改革的总体任务是,彻底消除制约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推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以建设有限有效政府为目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以建设国际化城市为目标,全面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以保证公民基本文化权利为核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设高品位文化城市;以建设公民社会为目标,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大社会管理体制;以民主法制建设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现在看来,距离这些目标的实现,深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今年深圳提出了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目标,在这个目标下,这些任务仍然是要努力去完成的。
值得讨论的问题不仅是深圳要做什么,更重要的是深圳能做什么,以及能做到什么。
“先行先试”已不再是深圳的专利
事实上,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先行先试”就已不再是深圳的专利了,各地都在争先恐后地要在改革开放方面大展身手。中央虽然一再重申经济特区的地位和作用不变,但这种重申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否则就难以解释深圳为什么也要去争做综合改革试验区。
我认为,所有的改革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自主权的,也就是在中央的大政策下不需要再批准自己就可以做的;第二类是没有自主权的,就是必须经过中央或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以做的。
在第一个方面,深圳这些年的成功实践可以举出一些,如从1998年开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全国的改革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国有企业改革,2003至2005年的这一轮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是成功的,主要体现在国有经济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以及国有企业运作的趋于规范。
而在第二个方面,目前深圳所面临的环境与特区建立初期相比,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那一段时间,则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特区建立初期,深圳所推出的很多改革措施,得到了中央各部委的大力支持,那时可以说都鼓励你去大胆地试,错了也没关系。当然过程中也有争论,但在关键时刻小平同志出来说了话。
现在深圳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想再得到这样的特殊支持难度就相当大了。这个方面能否有所突破,在很大程度上既取决于对深圳的定位,亦取决于城市管理者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深圳能否“再领风骚”
从深圳自身分析,深化改革的主要问题在于:
第一,改革的动力与压力不足,这涉及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
主观上,现在的深圳人特别是干部已失去了特区建立初期“拓荒牛”们的那种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安于现状,固步自封,特别是既得利益集团为维护自己已得到的利益,已经成为推进改革的阻力。甚至有人认为,几年前深圳提出的改革“半步策略”,实际上就是在与这些既得利益集团谈判时不得以而采取的妥协措施。
客观上,现在的情况是,不去冒改革的风险,日子照样可以过的很好,而不像特区建立初期,现实逼着你不得不去改,不改革工作就推不动,就迈不出步子。如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后来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等等。
第二,政策执行力的问题。
这些年,深圳实际上制定过很多好的改革方案,但往往是方案出台后,没有人去督促、没有部门去抓落实,从而导致这些方案被束之高阁,成为一纸空文。有的改革思路被别人拿去后,改革见了成效,深圳组织人去学习,人家说,“这是从你们深圳学来的呀!”例如,最近就有人提出,深圳在交通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实际上在深圳已出台的《特许经营条例》里已有解决办法,但《条例》的一些规定根本就没有落实。
以上两个问题都说明,改革走到今天,政府自身的改革已经成为深化改革的关键,改革不从政府这里取得突破,其他的改革要想深入都很难。
第三,深化改革与保持稳定如何平衡。
深化改革必然要触及一些人的利益,由此就可能带来一些不稳定因素,这时决策者面临的是一种两难抉择。
如果一味地拿“稳定”说事儿,那就只有不改革或延迟出台改革举措。深圳前期一些改革的遗留问题,现在仍在处理,有些问题处理起来的确也很棘手。这个问题不单是深圳,全国大体如此。改革要以人为本,要保证大多数人们的利益不受侵害,而且要保证大多数人从改革中受益。这就需要对改革进行评估,改革是触及了少部分人的利益还是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
另一方面,要发动广大群众理解改革、参与改革,只有当改革成了群众的自觉行动、群众成为改革的主体时,改革的推进才有了扎实的基础。同时,维稳问题的处理一定要逐步走上法制的轨道,不能让稳定问题成为政府的“软肋”。
深圳刚刚进行了一轮新的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希望新形势下新的思想解放讨论对深化改革起到切实的促进作用。深圳毕竟有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优势,有28年改革创新探索的积淀,有毗邻香港靠近国际市场的区位条件,只要人的思想、特别是决策者的思想真正解放了,集中群众的智慧,继续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在中国改革开放新的30年中,深圳还是有希望“再领风骚”。
(作者:陈洪博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转载自人民日报社主办的《中国经济周刊》